春生夢死

行行重行行

[雷安]一次重逢(短篇完结)

“我很喜欢他……眼睛的颜色。”

 

*

向东直走,人声嘈杂,一路上有啤酒和香辛料的味道相随。走到尽头停下,面前出现灰突突的三层小楼,斑驳门牌,勉强能看出旅馆字样。而一抬头,就可以看见顶层阁楼一个可怜巴巴的小窗户,现在里面正亮着灯。

雷狮仰着头看了好一会儿,像欣赏一枚黯淡的毛茸茸的星星。然后他在心里微笑起来,大步走进了旅馆里。

老板被吓坏了。门店冷落,昏昏欲睡之际突然有客人进来,却并不同他讲话,径自向楼上去。老板下意识叫住对方,不速之客回头,紫色眼睛冷幽幽:“嗯?”老板就无端端打了一个寒颤。这家伙可真吓人,老板想,尤其是他的那把大铁锤,仿佛时时在等待着敲碎人的天灵盖似的。幸好铁锤的主人并没有在此时发难,大概心情不错,认识他的人便能听出来,他此时的语气,简直称得上和气了:“那个白……那个叫安迷修的,是在这里吧。”

也没听老板再说什么,转身便上去了。老板长吁一口气,瘫倒在椅背上,想安迷修这小子,这是又惹上什么仇家了。

这阁楼对于一米八几的大小伙子来说,实在是太憋屈了。雷狮皱着眉推开虚掩的门,一片寂静,桌前伏着一颗蓬松的棕色脑袋。白痴在睡觉。雷狮坐在那张同样低矮得过分的床上,铁锤从肩膀上卸下撑在地板上,发出“咚”的巨大声响——安迷修惊醒,握起靠在桌旁的武器从椅子上骤然弹起:“谁!”机警又帅气,如果没有被房顶撞到脑袋的话。

雷狮在心里想,傻逼哈哈哈哈哈哈哈,一只手撑着下巴,斜着眼睛看对方:“我。你大爷。”

空气和时间一同短暂地凝固了,安迷修大脑高速运转,冷静判断面前的恶党到底是来挑事的还是来挑事的还是来挑事的。最终他选择先把这个放在一边,走上前去蹲下来,搡一把雷狮杵着锤子的手:“起开。”

地板没被砸坏。幸好雷狮那厮还知道控制一下力道,否则他可能连这间阁楼都住不起了。略略放下一点心的安迷修后退一步,调整好表情:“你一个人来的啊……不是,你来这里干什么?”

哎,这才是剧本里该有的台词。雷狮扬起眉毛:“当然是来知会你一声的。你不是早就声称要讨伐我们吗?

“现在,我们回来了。”

 

*

这是一座海港城市,表面普通繁荣有点混乱,实则暗潮涌动,因为种种原因在国家与国家的争斗间被遗落,是个令骗子和强盗、赌徒和杀人犯都一见钟情的地方。雷狮海盗团数年前便在此找到自己的据点,但常年出海,并不常回来。

出现安迷修这号人物,是上次回来还是上上次回来的事情,雷狮已经记不清楚了。头一次听见这名字是在赌场里,以调节气氛的笑话为形式,说是最近有个叫安迷修的蠢货,初来乍到,到处找人挑战,南区的大麻生意连着被搅黄了好几桩。还当是多有来头的家伙,结果前两天见到了,原来是个空有一身本事的妄想症,“可以的话,请称呼我为‘最后的骑士’”,真的,原话如此,哈哈哈哈哈他是上个世纪穿越过来的吗——

雷狮意兴阑珊,这种误闯狼群的傻逼,估计过不了多久就死了吧。他打了个哈欠,拍了拍那个依然滔滔不绝的家伙:“喂。”对方尚未来得及回头,胳膊突然被扭住,并在下一秒发出不甚清脆的“咔嚓”声。在以痛苦的嚎叫为背景的一片寂静中,雷狮把对方藏的牌掏出来丢在牌桌上,转身招呼了一声等在不远处的卡米尔:“走了。”

倒是没想到那么快就能碰上。起因是佩利,喝了酒的佩利就像丢了项圈和牵引绳的狼狗,谁也不知道会干出什么来。反正当雷狮他们到的时候,看见的就是佩利和另一个人两相对峙的情景。佩利纵声狂笑,他对面的那个人双手架着两把可能是剑但不管怎么看长得都更像刀的武器,脸上是同样代表着战意的笑容。在他身后是看起来尚未成年的姐弟俩,弟弟扶着跌坐在地上的姐姐,两个人表情都很懵逼。

“双剑——是安迷修。现在过去吗?”

“不。再等等。”

于是海盗团其余三个人蹲在一旁低矮的平房房顶,借着树的遮蔽,观战。

“他的实力在佩利之上。”

“嗯,但佩利未必会输。只要对面那个傻逼心存顾忌。”保护总是比单纯的争斗和毁灭要难一些的。

他们听见安迷修向佩利喊话:“到此为止吧,再打下去我可不能保证还能留你一命!”

“少在那儿假惺惺——打架不拼命的话,那还打个屁啊!”

两人喘着气,佩利抹一把脸上的汗珠和血迹,眼看着就又要冲过去,安迷修严阵以待,却突然愣了一下——雷狮从房顶上跳下来,身后跟着卡米尔和帕洛斯:“还以为你去哪了,竟然跑到这里胡闹。”

他看见安迷修紧紧皱着眉,打量着他们,紧接着突然后退一步,挡在那对姐弟前面:“你们是——雷狮海盗团!”

帕洛斯故作惊讶:“唷,他认得我们。”雷狮笑:“看来我们果然已经声名远扬了。”

“应该说是恶名昭彰吧,”双剑格在安迷修胸前,剑光映在他脸上,让他的眼神看起来很不可爱,“你们这群恶党。”

“我们当然是恶党,那你呢?你是什么?正义小卫士?”雷狮佯作不解,随即食指轻扣眉心,恍然大悟状,“哦对——我听说,你是个骑士?”

无视雷狮口中肆无忌惮的嘲弄语气,这个叫安迷修的家伙显见的肃然起来了:“是的,我从师父那里所承得的骑士道精神,正是为了匡扶正义、扶贫济弱,以及为对抗不平与邪恶而战。”缓缓拉开架势,“所以,如果你们执意要和这对姐弟过不去的话,那么,来战吧!”

“啧。”海盗团的诸位面面相觑,片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看来传言不虚,此人的确是个有病的。雷狮摇头,勾勾手,佩利不情不愿地回到他们身边。安迷修不知道他们的重点早就不在那对姐弟身上了,消遣弱者哪有消遣他这种又强又傻的家伙有意思。不过现在——雷狮转身:“困了困了,先回去。但是——

“我们还会来找你的。”

却说海盗团走后,姐弟俩回过神:“他们……就这么走了?”

安迷修转过身,面对着他们,脸上还带着尘土和浑浊的汗,微笑着欠身:“我想,一定是这位小姐的美丽给我们带来了幸运。美丽的小姐,在这片危险的土地上我们有缘相遇,不知在下有没有荣幸成为您忠诚的守护骑士呢?”

姐弟二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过了一会儿,姐姐犹疑着问:

“呀,骑士什么的……你有马吗?”

 

*

雷狮打量着这个小房间简陋到令人生气的陈设,想,就凭这白痴的穷酸样,怕是一辈子都不可能有马了。

他坐在床头,安迷修抱着双剑,远远地(其实也远不到哪里去)坐在床尾。房间里盘旋着一种岌岌可危的和平,因为雷狮威胁安迷修说如果不老老实实听他讲话,他就把整间阁楼都砸烂,那安迷修恐怕得把自己卖给这家小破旅馆才还得清了。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回到这所城市了,”雷狮说,“这里的据点会被废弃,我们已经找到了新的适合休整的地方。”

安迷修愣了一下:“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雷狮回得很快,紧接着他又说,“不关你的事。”

安迷修说:“嗬。那你来找我干嘛?跟我道别?”

“我不是说过了吗白痴,不是道别,是约架。”

“。”

“安迷修,”雷狮难得正儿八经地喊了他的名字,他偏过头,两人直直地对视,“你难道不觉得,我们之间的‘下一次’,已经太多了吗?”

 

*

在那次同海盗团狭路相逢之后,安迷修依然每天忙忙碌碌。一方面是因为这座城市能够实现他价值的机会实在是太多了,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坏人当然不会任人铲除,他们更擅长主动出击,无论是报仇还是纯粹的寻衅。

除此以外,他的生活可谓十分清苦。他的师父教导他身为骑士应当严于律己,因此他对自己一向十分严苛。磨练剑术,捍卫道义,安迷修一心向师父所描述的“骑士道”靠近,可是现今他所坚守的道出现了一道细微的裂缝:有人对他说,他没有一匹马,因此不配被称作真正的骑士。

这道裂缝带给安迷修的不安使他在一次战斗中发生了失误。那是来自南区贩毒团伙的偷袭,他被人闷了一棍子,不至于昏迷,但感觉总是不太好受的。对方见他状态不佳,觉得终于可以把这个和这个地方格格不入的讨厌家伙干掉了,于是非常开心,刚准备上前,耳朵里“轰”的一声,就没有然后了。剩下的同伙作鸟兽散,雷狮上前,一脚踢开了地上的棍子:“他以为他是嘉德罗斯吗,”抬起头,“能被这种人偷袭,你也不过如此。”

安迷修甩甩脑袋,又一次露出那种雷狮只见了一面就印象深刻的戒备表情:“你想干什么?”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把安迷修自上而下打量了个遍,“那是你才会干的事情。”

“哼。”

“我怕他们把你给打死了,”雷狮说,“这事暂且还轮不到他们。”

“那你现在是想打架吗?”安迷修忍着晕眩感站直了身体,龇着小白牙露出一抹笑来,“那就把你的同伙都叫出来吧,我安迷修奉陪到底。”

“架当然是要打的,”雷狮话锋一转,“但不是现在。”

“?”

“我现在,想要喝酒。”雷狮转身向相反的方向走出了几步,转身看着站在原地的安迷修,“诶,你们的那个骑士道,没有教过人应当知恩图报吗?”

“……”

 

*

骑士是不能滥饮的,所以雷狮想看见安迷修醉酒丑态的愿望一直没有实现。他们第一次一起喝酒就是在眼下的这家酒馆,那时安迷修那个家伙只喝了一小杯就无论如何不肯再喝了,雷狮因此感觉很遗憾。

“我们约在半个月之后。”

“……好。”

“所以在这半个月之内,”雷狮说,“海盗团不会找你的麻烦,相应的,你也不用每次看见我……看见我们时,都露出那种如临大敌的傻逼表情。”

“我凭什么信你啊。”

“凭我是海盗团的首领。”

“嚯。”

“……拿出你骑士的风度来。”

“对恶党,有剑就够了。”

于是他们喝酒。雷狮是千杯不醉的好酒量,越喝越清醒,他看着眼前喝酒像品茶一样的家伙,突然问:“不过话说回来,你想明白了吗?”

“想明白什么?”

“你那个愚蠢的‘骑士道’,”雷狮说,“我面前坐着的这个傻逼,现在是一个真正的骑士了吗?”

 

*

安迷修不许雷狮要价钱太贵的酒,因为他很穷。雷狮才不管他。两个人终于坐在座位上已经是发生了一场小规模肉搏之后的事情了,眼前有两位客人,老板当然更喜欢听大方的客人点的单。安迷修默不作声坐着,雷狮想如果不是有所受的骑士道教育撑着,这人现在可能已经爆炸了。

“穷逼。”

“……靠不义之财寻欢作乐的人没有资格说我。”

“穷逼。”

“……”

一杯酒下肚,安迷修无论如何不肯再喝了。在这样一个夜晚里,安迷修看起来有一些忧郁。这样忧郁的安迷修却给雷狮带来了很多的快乐。

“我需要钱。”

“去抢啊。”话毕他看见安迷修伸手就握住了自己的剑,雷狮于是说,“然后呢?”

“我需要买……一匹马。”

“……???”

也许是酒精作祟,又也许是我们可怜的安迷修实在太需要一个人来分享他的心事了,总之,他把那天同姐弟俩的对话告诉了雷狮。雷狮认真地倾听了事情的经过,默然不语,心里想,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安迷修你可真他娘的是个人才。

待到笑够了,雷狮终于正色起来,他说:“你还真是个傻逼。按照这种逻辑的话,你怕是永远都成不了什么骑士了。”

“……因为我没有马?”

“何止是因为你没有马,”雷狮身体向前倾,逼视着安迷修的眼睛,“即使你终于攒钱买了一匹马,那,你有盾牌吗?”

“……”

“你有盔甲吗?你有你倾心并保护着的公主或夫人吗?你的称号是什么?哦对了,最重要的是——你被晋封了吗?为你晋封的人是谁?只有贵族才有资格成为骑士,你是贵族吗?”

雷狮很少这样咄咄逼人,他不屑,也不需要。但是安迷修的表情令他觉得还挺值的。他咳嗽了一声:“只有受过晋封的骑士才可以以骑士的名义同人作战——你的那个师父到底都教过你什么啊。”

两个人一同沉默下来。过了一会儿,安迷修抬起头,却问了一件看起来无关紧要的事情:“你为什么会了解得这么清楚?”

 

*

关于雷狮海盗团的事情安迷修早有耳闻。听说海盗团的首领雷狮是个令人捉摸不透的家伙,三个手下也各有所长。又有小道消息说,雷狮在成为海盗之前其实是北方某个国家的王储,在帮国家解决了临海最严重的一伙海盗团后占了船,就此抛弃继承权,成为了一个货真价实的海盗。关于他这样做的原因一向众说纷纭,大部分人认为是因为他们内部发生的王位争夺战,这样的联想总是令人兴奋。

安迷修想,不对。不会是这个原因。但不管怎么说吧,如今面前的这个雷狮,也不过是一个作恶多端的恶党而已。和雷狮一直希望和他好好打上一架一样,他也希望找个机会和对方堂堂正正一战,以“最后的骑士”的名义。

“我当然是个骑士,”安迷修说,“只要这个世界上还有‘恶’,我就永远能找到我用以同之战斗的‘道’。”

他等着雷狮的出言不逊,像往常一样。可最终雷狮只是说:“是么?那么恭喜你,干杯。”

 

*

接下来的日子乏善可陈,雷狮发现自己已经不习惯陆地上的生活了,而离再次出海还有好一阵子。

那天晚上他几乎有种冲动想要告诉安迷修自己以前的身份了,他还想说,要是他没有放弃继承权,说不定还可以给他晋封。现在想想,那天晚上的雷狮,一定是一个假的雷狮。

最有趣的事情还是无事生非,其中以跟在安迷修身后搞事尤甚。佩利觉得无聊,到处跑,帕洛斯也跑,美名其曰遛狗。卡米尔跟在雷狮身后,一直很安定。

“你看出来了吗?”

“有人想搞安迷修,”卡米尔说,“应该是南区的人。”

“这个阵仗,是鬼狐天冲。”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雷狮他们看得清楚,安迷修自己则不然。安迷修在忙着想办法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以他自己的方式。城市里面有被灯红酒绿簇拥的大佬,就有被阴影笼罩着的弱小。安迷修在平民区中积累了良好的声誉,大家惊喜地发现这个家伙的保护是不需要保护费的,而且安迷修在不宣扬自己的骑士道的时候着实是个一表人才风度翩翩的好小伙子,来到这个城市两个月之后他已经每次经过平民区街道都能收获满怀的面包和自酿葡萄酒,如果不是不会做饭,也许他的双剑上还能挂上两只扑棱着翅膀的活鸡。

尽管嘴上说着骑士道就是应当不求回报,但收到难以招架的好意时还是会忍不住露出蠢兮兮的笑。雷狮觉得很滑稽。唯一令人不爽的是安迷修繁忙的业务造成他们约好的一战总是不停地延迟,即使真的对上了也难以战得酣畅。后来雷狮一琢磨,觉得自己的行为岂不是像嘉德罗斯和格瑞那俩傻逼一样,顿感跌份,也就没有再把这项娱乐继续下去。

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安迷修人已经不见了。

 

*

和雷狮和平共处的感觉非常奇妙。雷狮一来到陆地上就闲得要死,安迷修想任他跟着自己总比放他去到处惹事生非要好,于是也就没有多说什么。但因为他们两个实在说不了两句话就要打架,只好商量好了都不用武器,这样卡米尔忙完回来之后看到的,就常常是两只衣冠不整的菜鸡抱在一起互啄的场景:“半个月后再说”“等着吧,那时候就是你们这些恶党的末日”……诸如此类的,时间一长也就习惯了。

“当时就该让鬼狐天冲把你榨成干儿,还能看看脑子里到底是脑浆还是椰树牌椰汁。”

“打不过就打不过,不要人身攻击。”

“你他妈的……倒是把我头巾还给我……”

“这是……骑士的战利品……”

……

卡米尔把佩利拉到一旁:“别过去,如果被知道我们看见了他们现在的样子,我们可能会死。”

于是他们躲在暗处。

“你看他们两个站在一起,简直就是一对反义词。”

“什么意思啊?”

“白色的反义词是黑色,火的反义词是水,太阳的反义词是月亮。”

“是星星。”

“好的,好的。但尽管如此,黑色和白色,水与火,太阳和月亮——或者星星,它们似乎——也是同类吧。”

 

*

格瑞也在,他说金在鬼狐天冲那里,他得去找他。格瑞其实想问雷狮是来干嘛的,但又一想,雷狮这人做事向来随心所欲,问也没用。

确实没用。雷狮想,来干嘛呢?他好像和安迷修也没什么交情吧。想来想去终于想出来一个解释自己行为的理由:看戏。

于是他和他的海盗团一路呼啦啦看戏来了。格瑞拖着长刀冷冰冰气场如同杀神附体,雷狮想,啧啧,啧啧啧。

鬼狐天冲和格瑞打架的时候卡米尔问雷狮:“要去找一下安迷修吗?”

“……”雷狮本来条件反射就想说找他干嘛,但是卡米尔的眼神很真诚,于是最终他说:“嗯。”

安迷修没有找到,倒是找到了金。鬼狐天冲搞地下生化研究,声称只要研究成功,手无缚鸡之力的平民也能瞬间拥有强大的力量,由此聚揽了一大批信徒。金被注射了药物,正无知无觉地躺在冰窖里,看守不知所踪。研究样本不可能只有金一个,卡米尔做出判断,一行人向地下研究所的外缘走,直到遇见一个小门。离得远远的就能听见门内沸反盈天,几个人看雷狮一眼,雷狮面上还是那种漫不经心的表情:“进去看看。”

全都是人。穿白袍戴着滑稽面具的人,区别性消弭,看起来像是某种靠本能进行动作的失智生物,规律地移动着,形成一个层层叠叠的圆。雷狮心念一动,踏着前面人的肩膀凌空而起,踩着他们的头向圆中间靠近。然后他看见了安迷修。

安迷修双手持剑,绷带已经染了血。雷狮不太明白,这里虽然人多,但几乎没有什么战斗力。他不能继续靠近安迷修了,蠕动的白色人群使他烦躁。他把锤头提了起来——

“别——雷狮——”安迷修说,“他们是平民。”

 

*

海盗团的据点被雷狮的国家发现了,他们在那里留下了消息,说将会去找他。所以雷狮他们决定离开。

——打个比方,假如说安迷修的太阳是他所遵从的“骑士道”,那雷狮的是什么?是暴力?掠夺?又或者,是自由?

——可能都不是。也许对于雷狮而言,他所朝向的太阳,就是永远不要被所谓的“太阳”所困。

有一天卡米尔对雷狮说,对方的人会比预估提前来到这座城市。雷狮说:“好吧。”

当天晚上他又一次去旅馆找了安迷修,他对安迷修说:“我决定明天就找你打架。所以我们今天来喝酒。”

 

*

雷狮冷笑了一声,回过头,对远处的三人喊:“佩利我以前教过你的,对弱者应该怎么办?现在,来吧!”

他从已经变成尸体的白袍人身上跳下来,提起锤头,回头看了一眼安迷修:“太天真了。你看清楚,我,我们,可是你口中的恶党啊。”

安迷修张张嘴,他的力气已经不足以支撑他再说什么了。即使已经完全遮掩了面目,但这些人在脊柱被敲碎时,也还是会惨叫的。

伴着耳畔越来越缥缈的惨叫声,安迷修晕了过去。

 

*

他们坐在楼顶。

“鬼狐天冲那件事以后,我还以为你一见面就要砍死我呢。”

“如果是因为你犯下的恶行的话,我早就已经把你砍成菠萝了。”

“你也得做得到才行。”

沉默。雷狮说:“现在是个机会。”

“什么?”

“现在,这一刻,我允许你杀了我。”雷狮坐正,比划一下心口的位置,“你可以拿起你的剑,照着这里戳。不许砍脑袋,丑。”

“……你傻逼了吧。”

“我给你三秒钟时间选择,”雷狮伸出手指,“一——二——三——”

安迷修一动不动。雷狮说:“过时不候。”

安迷修说:“傻逼。你酒还喝不喝了,不喝我喝。”

 

*

安迷修晕了两个多星期,格瑞给他找了个地方,他于是勉强没有被那些听说他受伤而突然兴奋的仇家找上门来大卸八块。雷狮海盗团已经出海了,听到这个消息,安迷修心里意外没有什么想法,可能是因为已经躺了太久,正义感的复苏同样需要时间。

但是雷狮托格瑞给他留了一封信,这就很令人惊讶了。安迷修展开信纸,雷狮的字非常漂亮,不符合他海盗团老大的形象,但是完美贴合他前王位继承人的人设。

“傻逼骑士:

“我们海盗需要船,因为没有船,就没办法到海上去。但是骑士一定需要马吗?当你去捍卫你那愚蠢的所谓道义的时候,乘的是马,还是你的信念?

“你一直不醒,等不着你,我们先走了,希望下一次回来看见的你,不会让我失望。

“雷狮

“忘了是几号了”

 

*

安迷修喝多了,其实也不算多,只是两人都没想到我们骑士大人原来是个三杯倒。雷狮想,哈哈。

三杯倒的骑士大人如今非常惶惑,他正襟危坐,一动也不敢动,眼前的一切都晃来晃去的。他下意识去找自己的剑寻求安全感,剑被海盗头子拿走了,海盗头子看着他,笑得很可恨。他凑近了去夺剑,和海盗头子耳朵擦耳朵。海盗头子突然把他身体扶正了,他不高兴,想说话,又突然停住,几秒钟后,骑士大人睁大眼,小小声说:“我很喜欢……你眼睛的颜色。”

海盗头子一愣,骑士挣扎起来,两个人差点一起掉到楼底下去。海盗头子好不容易保持了平衡,摁住骑士的手:“别乱动。”

“你不让我动我就不动,那岂不是显得我很没面子。”

“听我的,”海盗头子说,“今天晚上的星星很好看。而且听说会有流星。”

“我又不爱看流星。”

“我也不爱,没办法,天时地利人和,上帝非要我们这么恶俗不可。”

骑士大人没有听懂。

“哎你看,流星来了。”他们听见整座城市都在惊呼,大概美的眷顾对所有地方都是一视同仁的。但他们并不关心这些。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海盗头子揪住骑士的领带,把他拽到自己眼前,酒气和温热的呼吸交织在一起,海盗头子的声音压得很低,“对于我们海盗来说,这种时刻,应该接吻。”

 

*

你无聊的正义和原则都同我无关。

但我希望,你与我有关。

 

*

没有人因为那些受蛊惑的平民的死责怪安迷修,安迷修之后的生活一如既往,被一些人嘲笑,也有一些人喜欢。结仇无数,却也总能逃出生天,不被女士青睐,但会收到很多来自妈妈和奶奶辈女性的夸赞和投食。

——这种误闯狼群的傻逼,估计过不了多久就死了吧。

——未必。只要他足够强大,就不会死。

但是他依然过得很穷困,买马的事是不要再想了,而且他也并不需要。他很少或者说是从来没有想念过雷狮,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他常常会想起他。雷狮那封信被他翻来覆去看了很多遍——在涂黑了开头的“傻逼”二字之后。

后来雷狮再次归来,带着即将永远远行的消息。

而在这个醉酒的夜晚过去之后,安迷修会带着宿醉的偏头痛醒来,忘掉或者装作忘掉之前发生过的某些事情,急急忙忙赶往和雷狮约定好的地点。那里只有雷狮一个人,雷狮会说对付他这种白痴骑士他一个人就够了,但其实是因为其余的三个人要忙着为出海做最后的准备。

然后他们当然会打架,像约定好的那样。他们会把对方身上搞出很多伤,但他们不会死——出于他们也许不愿细想、但我们都知道的原因。他们倒在地上。过了不长或者很长时间后,其中一个人先起身,也许会蹒跚着拉另一个人一把,也许不会,谁知道呢。

他们没有道别,相背而行,一同去往有太阳的地方。

等待下一次的相见,或者再也不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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